开馆时间:周一至周日:8:30~22:00

您的位置: 首页 / 流通阅览 / 借阅规则 / 图书借阅规则
图书借阅规则
发布时间:2018/10/17 10:28:41 来源:图书馆 浏览次数:12269

1.读者凭本人正式校园一卡通借阅,不得使用他人证件。

2.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为方便他人利用,阅后图书请放回原处。

3.读者应爱护图书,所有图书不得勾划、批注、涂抹、撕页,损坏图书者按图书馆规定罚款、赔偿。

4.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残缺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以确认。否则还书时,工作人员发现上述问题,由当前读者负责。

5.未办借阅手续,私自携书出馆者,将按窃书处罚。

6.读者借阅权限

读者类型

允许借阅(册)

借阅期限(天)

续借(次)

续借期限(天)

教师

15

90

0

0

学生

10

30

1

30

7.学生外出实习,教职工外出进修、学习、出差,应提前办理还书手续,避免产生超期。寒暑假期间,到期图书不视为超期,但必须在开学返校7天内归还,否则以超期处理。

8.毕业生离校、教职工离职前,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归还,并结清各类欠款,如有图书遗失等情况须按章赔偿。经图书馆盖章认可后,方可办理离校、离职手续。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