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院年度科研工作总体安排,现启动院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1年度院级科研项目(附件1)
(二)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自查、项目所在部门审查、科技处复审
(三)时间安排
1.9月23日-10月19日,项目负责人自查。
填写《院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交项目所在部门备审。
2.10月20日-10月27日,项目所在部门审查。
项目所在部门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审查,填写《中期检查项目部门汇总表》(附件7),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学部可提出整改意见。
3.10月28日-11月4日,科技处复审。
(四)提交材料
1.《院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中期检查项目部门汇总表》。
3.10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至科技处A420,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双面印制。
二、结题验收
(一)验收对象
2020年度及以前立项的所有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院级科研项目(附件3)
(二)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申请、项目所在部门组织验收自评、科技处根据自评结果进行验收复核。
(三)时间安排
1.9月23日-10月19日,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申请。
填写《院级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4)、《院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5)或《院级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交项目所在部门备审。
2.10月20日-10月27日,项目所在部门组织验收自评。
项目所在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并填写《结题验收项目部门汇总表》(附件8),评审不合格的项目,予以延期或撤项。
3.10月28日-11月4日,科技处复核。
(四)提交材料
1.《院级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院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对于不能正常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写《院级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延期验收时间为1年,每个项目仅限延期一次;
2.已发表的有基金标注的论文(著)相关页复印件(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正文)、专利受理通知或授权证书复印件、及其它重要的证明材料,其中研究成果须是在项目立项后取得的成果(电子版提交PDF格式);
3.《结题项目部门汇总表》;
4.10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至科技处A420,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双面印制。
三、相关说明
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项目能否按期完成预定目标的重要保证,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在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过程中,若发现项目未启动、研究进度滞后、研究内容与设计严重不符的,经学部评审可撤消项目立项资格,并收回资助经费。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院级科研项目。
联系人:侯畅 联系电话:86490772
邮箱:503843497@qq.com
附件:1.中期检查一览表
2.院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 结题验收一览表
4. 院级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
5.院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
6.院级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7. 中期检查项目部门汇总表
8. 结题验收项目部门汇总表
科技处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