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级教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9/19 16:25:4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176

各部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学院现对20192020年度院级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2021年度院级教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2020年度院级教研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对象

2019-2020年度院级教研项目(见附件1)

(二)提交材料及时间要求

1《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成果清单》、《项目结题审阅表》附件2,3,4);

2研究报告、论文、著作、调查报告、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等支撑材料,其中研究成果须是在项目立项后取得的成果支撑材料放入一个文档中扫描件PDF格式

31010日前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以学部为单位集中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三)验收方式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相应项目进行评审验收,评审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将予以撤销。

二、2021年度院级教研项目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21年度院级教研项目附件5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913-920,项目负责人自查。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立项申请书拟定的研究内容、目标及拟解决的主要问题预期成果进行自查,并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6项目所在部门备审

  1. 9月20日-9月30日,学部审阅。

项目所在部门负责人对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审查填写《项目部门自查汇总表》附件7《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6

3、10月10日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

4、10月10日-10月20日,教务处审查。

三、相关说明

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项目能否按期完成预定目标的重要保证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在中期检查结题验收过程中,发现项目未启动、研究进度滞后、研究内容与设计严重不符的,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学院将撤销项目立项资格,并收回资助经费。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院级教科研究项目。

本通知不印发文字稿,各部门可在教务处网站或两院教务办QQ群查阅下载。

附件:关于院级教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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