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
您当前位置:首页>安全保卫>综合治理
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9-17 发布人:本站

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电动巡逻车主要用于校园安全巡查,以及出警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公车私用、违规他用。

二、电动巡逻车仅限于在校园内行驶,严禁驶出校园。

三、所有车辆要统一、规范停放在指定位置,上班领用,下班归还,并将钥匙放在指定地方,负责车辆充电,严禁乱停乱放,严禁下班不还,做到随还随充电。

四、所有车辆固定使用人员,实行分组管理,责任到人,由使用队员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除特殊处理应急事件外,严禁擅自使用他组车辆。

五、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保养车辆,定期清洁、检查,养护电瓶,保持车辆良好的使用状态和车容车貌整洁。

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驶,严禁有以下行为:

1、严禁酒后驾驶。切实遵守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规定。

2、严禁违法驾驶。严禁闯红灯、超速(除特殊情况外,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乱超车、开霸王车。

3、除特殊情况外,严禁在校园内开启扩音设备,严禁随意鸣笛。

4、一般情况下,车辆不得作为载货使用,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七、树立校园电动车巡逻新形象,要注意注队容风纪、车容车貌,做到风纪严整,着装整洁,携带相关执勤装备及电台。

八、充分发挥电动巡逻车辆使用效率,每班应巡查执勤区域3遍。

九、车辆发生故障、损坏等问题,应及时告知值班领导,由处办公室联系专业人员维护、维修。

十、因非工作原因和不当操作造成的车辆损害,由该队员负责赔偿。对于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害,由车辆使用人负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上一篇:

下一篇: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